从4月1日起,参加招标的基本药物品种全部实行电子监管。这意味着,一个新的药品监管时代已经到来,也必将对未来药品市场带来影响。
基本药物进入“身份证”时代
基本药物的电子监管码要求在每件药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喷上类似身份证一样的20位电子监管码,实现一盒(瓶)药品一个码。通过电子监管码及计算机网络技术实时将药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信息上传到数据库,从而做到对每一盒(瓶)药品的全过程控制。在药品出现质量等问题时,通过电子监管码可以追溯、召回;可以防止假药流入流通及销售环节;在出现灾情时,可以根据电子监管网提供的库存信息,调拨药品;可以有效约束企业的不规范行为,消费者通过上网、电话、短信等方式可以快速查询药品的品名、批准文号、剂型、规格等重要信息,发动全社会参与药品打假,构建药品安全监管的天网。
2006年,国家率先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电子监管;2008年扩大到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共计500余家企业、 2543个批准文号;此次在参与招标的基本药物品种上实行电子监管,是在之前电子监管基础上的再一次扩大,将会涉及3500余家生产企业和1000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据了解,到2015年,国家将在所有药品上实施电子监管码管理。
药品电子监管符合未来信息化的要求,对于药品市场的规范将起到革命性的改变。
生产流通企业面临挑战
“截止2011年3月31日,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必须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基本药物,一律不得参与招标采购。”国家虽然没有强行要求所有的医药企业必须上电子监管码,但是上述要求显然成为生产流通企业的一个门槛,如果不去跨越,将会失去基本药物生产和销售的资格。生产企业必须完成基本药物生产线的改造,购买相应的赋码设备,重新规划生产和仓储等信息流程;经营企业必须完成密匙申请、配备相应的扫描设备、修改相应的物流流程、增加相应的工作人员。在各地中标药品价格持续走低的现实中,这种改造成本的增加,将为企业带来经济压力。
标准和要求的提高,势必会使一些不具备升级条件和资金实力的企业出局,从而增加行业集中度,这是此政策的另一积极意义。但是目前也面临一定的挑战,尤其表现在以物流为主的流通企业中。由于流通企业目前都有自己的物流信息系统,采用的多是国际物品条形码,而电子监管码的增加将会增加一次扫描过程,使得企业发货效率降低。希望这种“一品两码”的问题能够早日解决,以提高行业的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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