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降价死"的群力效应

文章来源:制药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1-03-24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公告,将于3月26日对162种药品近1300个剂型规格降价。本次降价的品种主要是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药品降价范围除了统一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外,单独定价品种同样也在降价之列。特别是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因此,发改委称这次药品降价幅度可达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

药品价格虚高是多年来的医改之痛,而医改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自1998年以来,政府已对药品进行了27次降价。尽管政府一直把降低药价作为医改的重要内容,但仍有一些制药企业千方百计变换手法,要么换个包装,重新起一个商品名,或者加大包装体积、缩减药品数量,甚至降低原材料等级,通过这些 “变脸”手法变相涨价。一旦这些方法行不通,就干脆停止生产,或者医生不开、店员不卖,让降价药遭遇“降价死”,患者再也别想见到这些放心便宜药。

其实,无论是从减轻人民负担,还是从公平的市场竞争来看,药品价格下调不但会减轻老百姓治病就医的经济负担,还会因薄利多销而增加企业收益。但是,由于药品从生产到销售要经过广告宣传、医药代表、医生、店员等层层关卡,一旦药品价格降低,最直接的后果是一些为药品“服务”的既得利益者获利的机会越来越少。于是就出现药品价格越低,越卖不出去,最终在市场消失。

那么,怎样才能使药品降价方便老百姓就医用药,让市场上质优价廉的药品更好地服务于百姓呢?笔者认为,遏制变相涨价是解决百姓用药难题的关键。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原因,当原本应该降价的药品能够通过变换包装、规格等手段拿到涨价的通行证,降价药品自然失去了生存价值。只有让变相涨价没了出路,降价药品才能够生存,“降价死”才不容易出现。因此,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但要对涉及变相涨价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于相关部门和人员也要追究责任,要从源头上管住药品生产企业,管住药店、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诊所等每一个流通销售环节,使变相涨价没有生存的土壤。

首先,从源头上把好新药审批关,不妨学习美国的做法。

美国新药审批至少需要6年左右时间,每年新药注册申请受理大约在100多个。避免在剂型规格和包装上做手脚,变相涨价。

其次,各有关部门要群策群力,协同管理。

药品降价不是发改委一家的事,各相关部门对变相涨价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不能给予荣誉和升迁的机会;工商部门在商标注册时严格把关,使制药企业通过商标以假乱真、变相涨价没有可乘之机;媒体对那些变相涨价、自称新药的广告宣传予以拒绝,让变相涨价行为处处碰壁。

再次,进一步彰显医院的公益性。

彻底取消“以药养医”弊病已经成为药品降价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由于医院的效益仍然和医药费直接挂钩,在用药的问题上,医生还是喜欢开贵一些的药物,不但增加了患者的负担,还会为药品变相涨价提供流通平台。因此,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以药养医”制度,建立“零利润”的基本药物制度,也是控制药品 “降价死”的关键。

对零售终端,可以采取举报、罚款和奖励相结合的制度,在严厉打击下架降价药物行为的同时,对重点摆放和推荐降价药物的药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诊所给予表彰奖励。涨价药没有了生存空间,“降价死”就难以出现,价格低、疗效好的药物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患者。

只有让变相涨价没了出路,降价药品才能够生存,“降价死”才不容易出现。因此,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但要对涉及变相涨价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于相关部门和人员也要追究责任,要从源头上管住药品生产企业,管住药店、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诊所等每一个销售环节,使变相涨价没有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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