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将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弗戈制药网 发布时间:2010-10-22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相关事宜,规定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 

据悉,为配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国家局近日明确了基本药物进全品种电子监管的实施方法和步骤。国家局指出,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凡经营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须按规定进行监管码信息采集和报送。 

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对未中标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生产企业的电子监管工作,要按照国家局的部署逐步完成。 

国家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技术服务机构及运营维护管理机构必须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可靠,积极主动做好企业入网、赋码、核注核销、监管追溯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对入网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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