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模式”盛行 北京药品零售业看淡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弗戈制药网 发布时间:2010-09-17

近日,浙江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正式建立自己的实体运营公司——杭州汇药通医药有限公司。而在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的大趋势下,北京药品零售市场对“共同体联盟模式”发挥的实质作用持保留意见,认为参盟企业如何创造共同价值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才是联盟模式持续发展的关键。

据悉,在14家浙江共同体会员单位中,有3家公司达成协议成立实体公司。3家公司各自出资500万元作为向上游购买药品的预付款,并分别派人组建公司决策层。

目前,浙江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已与21家上游核心客户签订了产品经销协议,与14家医药商业会员单位和非共同体的15家医药商业单位签订了分销协议。此外,还与多家物流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

尽管浙江共同体实现了产权联合并拥有资金流、物流等丰富的资源,但是,业内人士指出,导致以往众多松散型联盟生命力短暂的利益分配问题仍然是紧密型联盟需要面对的核心问题。北京多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均表示,企业联盟往往愿景美好,但是联而不盟导致的执行难是通病。

北京金象大药房董事长徐军表示,根据以往出现的联盟发展经验而言,诚信问题、利益不一致等问题导致真正运营成功的联盟寥寥无几。

据北京德威治大药房副总经理王志军介绍,连锁药店最早的联盟是贵州的PTO(药店贸易联盟),北京也有金百合联盟,还出现过药品批发商、物流企业参股的联盟组织,但是终因利益分歧致使联盟组织中途“夭折”。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总经理李庆福表示,药店联盟最初大多以采购联盟的形式出现,意欲通过“抱团”增加对上游药品生产企业的话语权,但是由于药品具有专利技术的特殊性,药店联盟不会以失去市场为代价来联合抵制具有某项药品专利技术的药品生产企业,因此大多联盟都收效甚微。

一位多年从事药品零售的业内人士表示,新医改政策实施后,中小型药品经营企业生存压力骤然增加,但是松散型联盟模式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只是“看起来很美”,而加入后因组织松散、执行力不够,导致联盟成为“鸡肋”。该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目前全国各地出现许多通过股份制方式组建的紧密型联盟,但是上下游链的联盟企业能否创造共同价值,而不是强调单独某一环节的利益追求,是共同体模式持续发展的动力,并且在“共苦”后能否继续“同甘”,仍是紧密型联盟面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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