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SFDA局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邵明立出席会议,并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举全局之力打好攻坚战。
自2009年7月,由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FDA、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这份方案中,总体目标是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2010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均对这项工作特别提及,将其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目前积极推进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针对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整治违法药品广告、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提高药品质量标准等多项工作,均进行了具体的整治措施布置。而且,在地方政府中,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已经成为当前政府主要职能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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