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事由显示,此前,当事人以易拉宝及宣传单为载体发布帕米帕利胶囊广告,宣称“百汇泽(帕米帕利)是唯一获批3LgBRCAm铂敏感和铂耐药的复发性卵巢癌治疗的PARP抑制剂”等内容。
经查,帕米帕利胶囊(百汇泽)为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宣传对象必须是具有医学知识的专业人士。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违法行为。
股东信息显示,当事人控股股东为百济神州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百济神州年报显示,百汇泽(帕米帕利,pamiparib)是一款选择性的聚腺苷二磷酸聚合酶1(PARP1)及PARP2小分子抑制剂。
目前百汇泽作为单药或与其他药物联合治疗多种实体恶性肿瘤正处于全球临床开发阶段。
在中国,百汇泽于2021年5月获得附条件批准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化疗的携带胚系BRCA(gBRCA)突变的复发性晚期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
该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取决于正在进行的用于验证百汇泽可为该人群带来临床获益的确证性临床试验的结果。百汇泽的获批适应症已于2021年底获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最新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办法》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禁止以“健康养生知识”形式变相发布保健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广告。
撰稿人 | GMP行业药文
责任编辑 | 胡静
审核人 | 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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